法律行为 | 民法概念

释义

  法律行为,是指私主体创设某种法律效果的意思表示。依不同标准,法律行为可分为单方行为、多方行为;处分行为、负担行为;财产行为、身份行为等。

  法律行为不同于“法律上的行为”,后者指一切能够产生法律后果的行为,又可称作“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九条  

  民事权利可以依据民事法律行为、事实行为、法律规定的事件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

第一百三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立法例

  法律行为,虽为私法之核心、自治之工具,但他国立法上一般仅用其概念而无其定义,故以下列他国立法之篇章名以示其重要。

Bürgerliches Gesetzbuch

Buch 1  Allgemeiner Teil「第一编  总则」

Abschnitt 3  Rechtsgeschäfte「第三章  法律行为」

民法(明治二十九年法律第八十九号)

第一編  総則

第五章 法律行為

臺灣地區民法

第一編  總則

第四章  法律行爲

澳门民法典

第一卷  總則

第二編  法律關係

第三分編  法律事實

第一章  法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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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法律行为 | 民法概念

文章作者:Socratic"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02日 - 11:50:51

最后更新:2021年04月06日 - 16:5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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