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违法认识可能性,是指行为人能够认识到其实施的不法行为是违反刑法的可能性。行为人没有违法认识可能性时,刑法不能谴责行为。
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二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实施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1;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
立法例
日本刑法^2
第38条
①没有实施犯罪的意思的行为,不予处罚。但是,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②实施了本应属于重罪的行为却在行为时不知该重罪的事实的,不得以该重罪处断。
③即使不知晓法律,也不能因此认为没有犯罪的故意,但是可以根据情节减轻处罚。^3
德国刑法
第17条 Verbotsirrtum
Fehlt dem Täter bei Begehung der Tat die Einsicht, Unrecht zu tun, so handelt er ohne Schuld, wenn er diesen Irrtum nicht vermeiden konnte. Konnte der Täter den Irrtum vermeiden, so kann die Strafe nach § 49 Abs. 1 gemildert werden.(行为人于行为时没有认识其行为的违法性,如果该认识错误不可避免的,则行为人不具有责任;如果该认识错误可以避免的,则根据本法第49条第1款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