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代理 | 民法概念 更新于 2021-01-06 分类于 法律词典 , 民法概念 热度 ℃ Valine: 本文字数: 144字 阅读时长 ≈ 1 分钟分钟 释义双方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向同时代理第三人的自己作出法律行为。除代理人为履行债务或者经本人同意或追认外,法律禁止双方代理。 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二款 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同时代理的其他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的双方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 相关文章 表见代理 | 民法概念 无权代理 | 民法概念 自己代理 | 民法概念 复代理 | 民法概念 -------The end of this article Thank you for your reading------- 赏杯咖啡 微信支付 支付宝 工银付 本文标题:双方代理 | 民法概念 文章作者:Socratic"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05日 - 21:30:00 最后更新:2021年01月06日 - 09:27:12 原始链接:https://www.fadianpingzhu.com/49895b7e/ 许可协议: 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禁止演绎 4.0 国际 转载请保留原文链接及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