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犯罪阶段,是依据法益侵害程度的不同,而对整个犯罪过程所进行的区分,其包括犯罪预备阶段与犯罪实行阶段。着手是区分预备阶段与实行阶段的重要标志。
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立法例
日本刑法
第四十三条(未遂減免)
犯罪の実行に着手してこれを遂げなかった者は、その刑を減軽することができる。ただし、自己の意思により犯罪を中止したときは、その刑を減軽し、又は免除する。「已着手实行行为而未得逞的,可以减轻处罚。但是,因自己的意思而中止犯罪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台湾地区刑法
第25条
已著手于犯罪行爲之實行而不遂者,爲未遂犯。
未遂犯之處罰,以有特定規定者爲限,並得按既遂犯之刑減輕之。